2021年5月20日,株洲市渌口区奇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因随意露天堆存废矿物油、废蓄电池、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导致油污满地,现场管理环境较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被处以罚款。
违法行为
2021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执法人员对株洲市奇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废矿物油、废蓄电池、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存,油污满地,现场管理环境较差。
查处情况
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对直接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调取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证据材料,并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证实该公司上述行为属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5月20日,在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的同时,执法人员还耐心细致地就危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和讲解。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现场给出了整改建议,我们立即对标整改,比如设置了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把堆放在厂外的危废进行了清理,分类入库,并规范设置了识别标志;同时,我们还对车间外地坪进行了防渗处理。特别感谢你们,让我们对危废全过程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们在日后发展中,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目前,该公司已主动缴纳了罚款。
案件启示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不当,不仅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更可能直接危及人体健康甚至生命。本案中,涉案人员为牟取暴利,在无规范、标准暂存场所的情况下,随意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心存侥幸,妄图逃避环境执法监管。但事实证明,违法者终将难逃法律制裁。
1、日常管理粗放,环境问题突出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厂区内,各类车辆零部件杂乱无章摆放。大量被拆解下来的发动机、轮胎、油箱等配件露天堆放,甚至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矿物油、废蓄电池等也露天存放,遍地遗撒的黑色机油随处可见,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柴油、汽油的味道。好在执法人员发现及时,宣传、指导到位,使该公司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及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避免了对环境造成进一步影响。
2、主体责任缺失,守法意识淡薄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对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去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不仅对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还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但该公司作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守法意识淡薄,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漠然视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为节约成本,不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规范拆解,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温馨提示
本案中,株洲市奇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罚款10万-100万元。请广大企业务必吸取教训,重视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实现收集、贮存、利用、处置闭环式管理,切实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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