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关系着每一个人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立法实践,民法典确立了组织社会的基本法律框架,是调整和促进中国社会转型的“孵化器”。
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重点汇报、做出重大指示,为编撰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全面反映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满足广大民众的共同利益与意愿、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编制和制定民法典的重要论断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全面贯彻施行民法典提出了根本遵循。
二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握民法典精髓内容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正确掌握民事典的精华内容,就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导。
一要保持高度政治性,掌握正确方向。民法典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法律。人民法院要把准确执行民法典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在一起,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掌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全过程。
二要聚焦实践,强化基础理论研究。人民法院要坚定立足当前国情和实际,深入研究民法典的实际运用,尤其是聚焦于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掌握好核心和关键问题,并适时总结新经验,为完善司法解释提供现实基础。要重视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的重要功能,实现全国民法典适用统一,积极为全国实施民法典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三要注意开拓创新,做到与时俱进。制定好民法典,就需要吃透民法典精髓,正确掌握民法典的创新性内涵,合理运用民法典的创新性条款,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对安全、尊严等更深层次的法治要求。因此,民法典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
三 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民法典的全面实施
实施民法典是贯彻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正确领导,切实实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民众利益的必然要求。
一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司法保护机制。坚持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相互平等、法规适用公正、人民权益保障公正,不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贯彻公司法、证券法中优先保障特定市场经济主体的精髓,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利益分配权等基本权益,提高投资人信心。进一步发挥企业破产重整时的社会救助功能,进一步加大对陷入困境但有重大经营价值企业的保障与救助。细化重整程序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庭外资产重整机制、预重整机制和破产企业重整机制之间的合理衔接。进一步健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配合处理企业破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探讨综合治理企业困境、协调处理财务风险的办法与举措。
二要尊重合同自愿和契约精神。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重点,全面贯彻诚实信用、意思自治、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各类合同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尊重合同自愿和契约精神,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的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落实“非禁即入”政策,合理判断股权融资、双向对赌等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正确处理合同自愿与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积极适应国家土地供给的政策调控,统一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流转契约纠纷案件的裁量尺度。注重掌握网络商品交易协议的特殊规定,依法确定网络商品交易中电子协议、预约协议、格式协议的订立生效条件。
三要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正确掌握物权法定原则,依法确认融资租赁、抵押担保等具备担保功能的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同时结合民法典对禁止流押规则的调整和让与担保的司法实践,进一步研究细化让与担保的制度规则和裁判标准,尊重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作出的交易安排,并统筹兼顾利率市场化改革和维持正常金融市场秩序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借款协议中当事人所主张的利率、复利、罚息、违约损失和其他费用总额超过司法保障限制的,均不予支持。针对各方当事人以预扣利率、房租、保证金或加收中间费等方法变相增加实体经营投资的成本、或规避民间借款利息等司法保障限制的特殊情况,根据各方当事人实际经营形成的借款关系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四要推进健全更加公正的社会保障体制。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领域所涉及的产品质量、旅行消费、教育培训等重大消费纠纷案的审判力量,依法认定设置消费陷阱和霸王条款等严重侵犯消费群体权力的非法活动的责任,维护消费群体正当利益。强化司法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坚决纠正就业过程中的地区、性别等偏见,维护劳工的公平就业发展利益。进一步维护企业劳动者利益,重点指导社会劳动者职业观念,进一步推进对配送员等新兴工作人员的权力保护工作。完善地方司法救济制度,通过法律保证社会普通劳动者群体在工伤、医疗、社会保障救济等方面的合理需求,有效缓解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率低、断保、保险关系迁移接续困难等问题。严格执行有关健全社会救济机制的法律规定,不断深化完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五要弘扬文明进步的家庭伦理观念。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新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司法实践任务较重,其首次提出,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离婚后,或者男女双方分居满一年,又重新提出离婚的,经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离婚,有效解决了“久拖不判离”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法官易操作,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理念。
四 以民法典的实施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新格局
实施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立法机关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匹配的立法机制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民法典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构建的关键抓手,成为执政决策、政府管理工作、行政监察的关键标准,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司法机关要坚持公开司法工作,全面推动有关民事案件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及时完善有关民事具体司法解释,精心做好重要领域的民事审理工作和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工作,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司法机关救助途径,保障公民、企业法人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权益。
法律专业机构、法律专门人员、民事调解机构、仲裁机构等要发挥作用,认真务实处理民商事争议,积极协助人民群众实现利益和保障自身的权益。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动、维护民法典实施,进一步强化督促工作,保证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各级干部要做好认真学习、执行、保护民法典的表率,进一步增强政府利用民法典保障人民利益、破解矛盾争议、推动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力量,引导广大民众意识到民法典既是保障自己权利的法律法典,又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应该遵守的法律准则,形成守法意识,养成遇事找法习惯,培育靠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与思维。令在必信,法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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