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和尚不摸肉(什么是肉,什么是肉?)
在佛教中,出家的人被称为和尚。根据佛教戒律,僧侣是“无肉无鱼”的。那么,这里的“肉”是什么意思,“腥”又是什么意思呢?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肉”是指鸡鸭鱼等动物性食物。而“鱼腥味”指的是气味强烈的食物。
然而,在古代,“肉”和“鱼”的含义与现代完全不同。
我们先来看“肉”。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下令统一各国语言,实行“同书”政策。丞相李斯、CRRC府令赵高和太史胡武靖编了一本参考书《仓颉》。《仓颉》对“肉”这个词的解释是:“肉是辛辣的食物。”
东汉时期,著名的文字学家许慎编纂了《说文解字》,这是中国第一部分析汉字字形和词源的字典。《说文解字》中也有对“肉”的描述和解释:“肉,臭菜。”
基于这两本书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肉”这个词的原意与鸡鸭鱼等动物性食物无关,指的是散发强烈气味的植物。一个很明显的证据就是“浑”字是草头,而不是在“越”字旁边。
再来看“兴”。
在先秦时期出现的儒家经典著作《尚书》中,有一篇名为《酒》的文章,提到了“腥”字:“付伟项德新斯,闻于天;然民怨生辰,众从酒饮,而闻之。”指无贵人香祭,闻于天庭;世界上听到的只有老百姓的委屈和王公私饮的腥气。
《说文解字》中对“腥”字的解释是:“腥,星宿见貘,肉中生小息肉。从肉,从星,星亦声。”这里的“腥味”指的是病猪肉生的、不可食用的部分。
《论语》中有“赐腥,必荐熟”的描述,意思是君主赐生肉,必先熟,先祭先人。这里的“腥味”指的是未煮熟的肉。
综上所述,古代的“兴”字与动物性食物有很大关系,所以以“悦”字为部首。
久而久之,“荤”字和“荤”字逐渐合二为一,成为一个经常组合在一起的词,指的是动物性的食物,也就是肉类。
唐代诗人白居易写过一首诗《斋戒》。前两句诗是:“每次因为斋戒而停止吃喝,渐渐觉得累了,爱淡了。”白居易晚年信佛,常居洛阳香山寺,名“香山居士”。如果你信仰佛教,你必须斋戒。不吃鸡鸭鱼肉之类的动物性食物,反而觉得精力充沛,更年轻。
当然,白居易这种从官至杭州刺史、刑部尚书的高级干部,也只是偶尔吃几天快餐。古代修行的和尚每天都要吃快餐,但是不能吃肉。这就是“无肉”。长此以往,动脉硬化、记忆力下降、骨质疏松、贫血等疾病。必然会因食物成分的不平衡而产生。古代很多和尚面黄肌瘦,很少有肥头大耳的,这就是久不吃肉的危害。
其实佛教刚在天竺创立的时候,并没有规定不吃肉。当时的天竺到处都是沙漠,可供僧侣食用的食物相当有限。当他们是外行的时候,吃素不吃肉是不可能的。毕竟,这种挑剔的做法会增加慈善机构的负担。结果,僧侣们只能吃施舍者带来的东西。
但是,对于和尚来说,并不是所有的肉都能大快朵颐。佛教经典《楞严经总论》特别解释,和尚吃的肉必须是“五净肉”。所谓“五净肉”,是指“不杀,无杀味,对我不杀,来自王思佳,一鸟犹存”。不杀生指的是没有被和尚宰杀的肉,闻不到杀生声指的是没有被别人宰杀的肉,不杀生红豆博客对我来说指的是没有被和尚宰杀的肉,既然王思佳指的是所有红豆博主在生命终结时生下的肉,鸟渣指的是所有人在弱肉强食后剩下的肉。
佛教从天竺传入中国之初,并没有禁止和尚吃肉的规定。到了南北朝时期,梁武帝萧炎信佛,大力提倡吃素不吃肉,从而在全国形成了和尚“不沾肉”的习俗。
目前流行于东南亚、斯里兰卡、越南、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国的南传佛教教和藏传佛教仍保持着吃三精肉的习俗,未能做到“远离荤腥”。中国五台山、少林寺等地的僧人,保持着“不搞荤腥”的习俗,坚持不喝酒,不吃肉。两种做法都有自己的道理,都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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