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什么企业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进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按照约定财产制。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吧。
这意味着,在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商定哪些财产属于丈夫或妻子、所有财产和部分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所有权人;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确定共有财产或者个人财产。
通常我们所说的“离婚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特指“共同管理财产”。
法律制度规定的“共同进行财产”,主要内容包括:工资收入、经营企业收入、创作收入、遗产收入。
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所得、遗嘱或赠与协议明确给其中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对于企业共同进行财产,由夫妻两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进入法院,一般为平均分割,特殊情况下法官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分割的特殊情况——家务补偿、经济发展帮助、损害赔偿、惩罚性分割】
1. 离婚财产分割家务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承担了比较多的家务,例如照顾子女、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离婚时,这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 离婚财产分割经济帮助
离婚时,如果企业一方生活学习困难而另一方又比较有能力的,有能力的另一方应当及时给予学生适当可以帮助。
3. 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
如果没有离婚是因为他们其中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网络暴力、虐待或遗弃家人、其他国家重大过错,另一方企业可以通过请求损害赔偿。
4. 离婚财产分割惩罚性分割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
离婚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一方可以少分也可以不分。
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上述问题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
对于“家务补偿”和“经济帮助”两种情况,以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法院再作出判决;而对于“损害赔偿”和“惩罚性分割”,不存在双方协商,直接由法院作出判决。
[请求财产多分的一方应主动提供相应证据]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对应前述四类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类证据:
1. 承担较多家务的证据。
2. 一个人自身经济困难和另一个人负担能力的证据。
3.对方重大过错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
4. 对方有隐藏、转移、毁损、挥霍我们共同进行财产等证据。
请求多分财产的一方,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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