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问,世界上哪⾥的⽗母最好?相信我们很多⼈都会有⼀个共同答案,即中国⽗母。从⼦⼥呱呱坠地,到上学、就业、婚姻,现在应该还要加⼀个买房,⽗母们都是倾⼒付出,能多⽤⼼就多⽤⼼,⽗母们⾟苦奋⽃的⽬的很简单,就是要让⼦⼥们过上充裕的⽣活。
一、房产过户新政策是什么
房屋过户,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予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新所有权人名下,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所办理的登记。
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1、契税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营业税
2年以上房屋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目前,国家对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征收标准是销售额的5%,加上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共是销售额的5、6%。
3、个人所得税
一般卖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
4、土地增值税
5、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6、印花税
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7、交易手续费
平方米数*3
8、产权证工本费
约80元
新规下,2021年起统统“这样”处理,⽗母和⼦⼥都有必要提早知晓。
⾸先,房产⾝后继承过户
⾝后继承过户,指的是⽼⼈离开后,⼦⼥再去办理过户⼿续。这种过户⽅式只要缴纳公证费和登记费等少许费⽤,且办理简便,但正如前⾯所说,有时候可能带来各种家庭⽭盾纠纷,⽽在明年1⽉1⽇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则对继承⽅⾯的问题加以了修正和完善。
1.可以代位继承。⽐如,⼩张从⼩是孤⼉,⼩叔也没有妻⼉,⼩张就跟⼩叔相依为命,为⼩叔养⽼送终后,⼩张是可以继承⼩叔的房产,因为根据民法典907条之规定,将被继承⼈的侄、甥也纳⼊了代位继承⼈范围。
2.继承宽恕制度。如,⼩王不孝顺⽗母,⽼⼈在⽴遗嘱时,⼩王被排除在继承范围之外,所谓浪⼦回头⾦不换,随着时间推移,⼩王能悔过⾃新,⽽这些被⽼⼈看在眼⾥记在⼼⾥,决定原谅⼩王,即把⼩王列⼊继承⼈,那么,⼩王仍旧可享有房屋继承权。
3.判定遗嘱效⼒。如,⽼⼈有3个⼉⼦,在早些时候,⽼⼈⽴了⼀份遗嘱并公证,⾥⾯写明房产给3个⼉⼦平分,但后来发现,⼩⼉⼦对⾃⼰最好、照顾时间也最多,⽼⼈⼜⽴⼀份遗嘱,写明⼩⼉⼦分2/3房产,但未经过公证,⽽新规在删除“公证遗嘱效⼒优先”的规定后,意味着遗嘱以最后⼀个时间为准,⽼⼈的愿望得以实现,同时还新增加了打印和录像等⽴遗嘱形式,其中打印遗嘱只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遗嘱⼈和见证⼈在每⼀页签字和注明年⽉⽇时间即可。
其次,房产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
采⽤赠与⽅式,就是⽼⼈把房⼦像普通物品⼀样送给⼦⼥,不过,这个赠与是要交⼀笔不⼩的费⽤。按照⽬前最新的规定,⼦⼥接受⽗母赠与的房产需缴纳包括3%契税、公证费按1%、双⽅各交0.05%印花税。以评估值200万的普通房产为例,整个房产赠与过户费⽤就为:200万*(3%+1%+0.05%*2)=8.2万元。
再看看买卖过户,同样以交易价200万的普通房产为例,房产⾯积在90-144平⽶之间,房产证满5年且⾮唯⼀房产,跟正常买卖⼆⼿房交易⼀样,需缴纳税费为:200万*(契税3%+1%)=8万,登记费80元忽略不计。
表⾯看,赠与和买卖过户的费⽤差不多,但实际上,房产赠与过户的费⽤⽐例是相对固定的,⽽买卖过户的费⽤则要分不同情况,⼤体上,在现有新规下,买卖过户费⽤是要少于赠与过户的。
最后,三种房产过户⽅式⽐较总结
从经济⾓度分析,经过前⾯⽐较,房产赠与过户⾸先被排除掉,最后就在⾝后继承过户与买卖过户这两种⽅式中进⾏选择,⽹上有不少这样的对⽐研究,有说继承过户最省钱,也有说买卖过户最划算。实际上,在新规下,不能⼀概⽽论,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如果按照赠继承⽅式过户,继承⼈名下没有住房,再转卖这套继承下来的房产,只要满5年时间,则不需交个税,继承过户⾃然是最为划算的⽅式。但如果继承⼈名下原来已有住房,再转卖房产则要交房产全值1%或者增值部分20%的个税,这⾥⾯还得分情况,假如房价不涨或者下跌,显然继承过户仍旧最划算,但如果有的地⽅只按20%差值缴税,且未来房价涨得⽐较多,买卖过户就是最为划算的⽅式。
一般连房产过户的相关内容并不复杂,相应的,要交付的费用也并不复杂。只要你按照小编为您准备的内容进行精确的计算,相信您肯定可以计算出您的房屋过户时要交付的费用。千万不要冒着风险逃避房产过户时应该要交付的费用,这可能会有巨大的风险。
总结:天下父母没有不爱自己子女的,绝大多数父母辛苦操劳一生,其实最终都是希望为子女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因此不管是购买房产,还是积攒财富,父母都希望把这些自己打拼的财产全部留给子女。然而现实生活并不是乌托邦式的理想社会,也有这样那样的不尽孝道、忤逆父母的子女存在,尤其是面对动辄二三百万一套的房产,很多子女为了争夺财产不惜对簿公堂,很多父母也很无奈。新规对于房产继承有了升级改进,是为了完善继承法规,更是为今后家庭财产继承矛盾纠纷处置指明了方向。
此外,新规赋予父母自主选择继承人的权利、新增“居住权”,使得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成为现实,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在教诲天下儿女“百善孝为先”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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