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对出轨方可少分。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1)协议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夫妻协商确定分割计划,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的意义自治。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作弊,自愿放弃大部分甚至全部财产,只要你的协议不违反禁止规定,一般都可以。
然而,在出轨离婚案件中,双方之间的矛盾往往更加尖锐。如果错误方不愿妥协,就很难就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欺骗一词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过去,火车倾覆往往是由脱轨引起的。后来,它被延伸到男女脱离正常的道德准则,寻求不正当的感情和性利益。婚姻中一方的欺骗往往导致整个家庭的破裂、离婚、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欺骗和离婚案件,如何分割财产?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对出轨方可少分。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1)协议分割。
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夫妻协商确定分割计划,最大限度地尊重双方的意义自治。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作弊,自愿放弃大部分甚至全部财产,只要你的协议不违反禁止规定,一般都可以。
然而,在出轨离婚案件中,双方之间的矛盾往往更加尖锐。如果错误方不愿妥协,就很难就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只能诉诸法院解决。
进入21世纪,中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继续繁荣,家庭财产结构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除了住房、汽车、存款、股票、债券、公司股权等。对于这类财产,双方离婚时如何处理?
1.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双方协商分割为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分配的比例分配。
2.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以夫妻一方名义出资,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夫妻协商将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转让给股东配偶,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与转让价格达成协议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出资所得的财产。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愿以同等价格优先购买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3.对于合伙企业的出资,一方出资,另一方不具有合伙人身份。双方协商一致,出资人将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对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同意的,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分割转让所得的财产;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合伙人退还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分割退还的财产;
(4)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受让权,不同意合伙人退还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4.独资企业共同财产分割,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一方主张经营企业的,取得企业资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主张经营企业的,取得企业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不愿经营企业的,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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