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有很多种,下面我们就来梳理一下工伤赔偿的项目和相关注意事项。
发生工伤通常会涉及到的赔偿项目
- 治疗费用:因医治工伤产生的医药费用、伙食补助、交通费用、康复费用等;
- 辅助器材费用:工伤后因正常生活或就业,所需要的义肢、轮椅等器材费用;
- 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伤情享受6-24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时间长短可参考各地的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或工伤认定结果;
- 生活护理费: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分为生活完全、大部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级别,每月按照该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生活护理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27个月工资、2级25个月工资、3级23个月工资、4级21个月工资、5级18个月工资、6级16个月工资、7级13个月工资、8级11个月工资、9级9个月工资、10级7个月工资);
- 1-6级伤残津贴:伤残等级在1-6级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1级90%月工资、2级85%月工资、3级80%月工资、4级75%月工资、5级70%月工资、6级60%月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由于工伤复发产生的治疗费用、辅助器材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死亡的情况:因工伤死亡的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 丧葬补助:按照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一次性支付6个月工资;
- 抚恤金:由工亡人员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亲属每月按照工亡人员工资的一定比例,领取抚恤金(配偶40%月工资、其他亲属30%月工资、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再加10%)
- 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目前是876680元。
社保部门承担的赔偿项目
治疗费用、辅助器材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复发治疗和辅助器材费用、工亡相关费用。
注意事项:
- 生活护理费是工伤人员在完成伤残等级鉴定后才可以领取;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人员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会产生的,同时,各地的标准不同。
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
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包括工伤复发时应享受的停工留薪期待遇)、5-6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注意事项:
- 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如果工伤人员需要护理,需要由单位承担护理的责任,单位可以选择派人照顾、给钱或雇人等形式;
- 通常,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金额是一样的,同时,也是在单位和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才会产生;
- 一般情况下,经鉴定符合伤残级别的员工,单位是不能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很可能会产生违法解除的赔偿,这类情况最常见于5-10级的工伤员工。
- 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员工发生工伤,本应由社保部门支付的所有费用都由单位承担。
- 只要工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单位就不能断缴社保,这种情况常见于退出工作岗位的1-4级伤残员工,因为断缴社保导致工伤员工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由单位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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