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作为特殊的群体,肩负着保卫祖国的重任,他们的婚姻受到国家法律的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会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那么在法律上什么是破坏军婚罪呢?律师对话第488期邀请到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曹建平律师为我们解答,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下曹建平律师的对话内容。
1、什么是军婚?破坏军婚的行为有哪些?
曹建平律师答:
军婚是指与在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或有军籍的在校军人形成的婚姻关系。
破坏军婚的具体行为有:一、与现役军人配偶重婚的;二、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的;三、与现役军人配偶长期通奸的。
2、如何认定同居行为?
曹建平律师答:
同居行为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与现役军人配偶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二、共同生活中伴随经济或其他生活方面的往来关系;三、主观上明知同居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
3、破坏军婚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曹建平律师答:
根据《刑法》第259条规定,构成破坏军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曹建平律师答: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部分客观行为相同,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为人的身份不同,重婚罪对行为人身份没有特别要求,破坏军婚罪要求重婚一方行为人为现役军人配偶,或者双方为现役军人的配偶;
二是行为人主观要求不同,重婚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对方有配偶,破坏军婚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配偶;
三是行为人客观行为不同,重婚罪仅包括行为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对外共同生活的行为,破坏军婚罪还包括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和与现役军人配偶长期通奸的行为
5、军人一方不予追究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吗?
曹建平律师答: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
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建平律师是国家一级律师,南通律协刑委会委员,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刑辩,建筑工程,婚姻家事,交通事故,仲裁代理等领域。倘若您在生活中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困扰,不妨点击文章底部“了解更多”获取曹建平律师一对一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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